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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律师协会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市律协秘书处 时间:2008-11-18 10:40:10

郴州市律师协会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会长  曹迎春

(2008年10月9日)

 

各位代表:

    我受郴州市律师协会三届理事会的委托,向市四次律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三届理事会自2005年8月2日产生以来,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和监督下,在全体理事、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市律师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今年6月—8月份,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人员对我市近三年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广泛而深入的调研,撰写了题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调查报告,肯定了我市广大律师在参与信访处理、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诸方面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律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如何促进律师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市委书记葛洪元在调查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律师业的良性发展是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之一。调查报告很好,可发市委通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碧元在调查报告上批示到:“此调查报告很好。建议印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阅,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说明我市律师队伍已经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依法治市进程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此,我代表郴州市全体律师向关心、重视律师工作,帮助、支持律师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位同仁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在座的各位代表及全市所有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三届理事会工作回顾

    三年来,三届理事会全体成员尽职尽责、无私贡献,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全面完成了《郴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和谐郴州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律师参与信访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市律协按照市司法局、市信访局下发的《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三年来,我市律师共参与信访值班1476人次,接待群众信访3955人次,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706起,解答群众相关法律问题2619个。采取跟案包干的做法,协助市县包案领导处理信访案件281件。2007年7月,福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为赴省上访的烟草行业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并与法院积极配合,依法调解了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永兴营销部12名农民工要求该营销部补交1987年至2006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一案,并息诉息访。目前,郴州市烟草行业解决农民工用工历史遗留问题都参照此案的补偿方式进行。永安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顾问团为宝山铅锌银矿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了企业重组过程中因入股资产分配问题引发职工到市政府连续三天静坐上访事件。在市律师协会的组织协调下,天夫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依法调处资兴市黄草镇乐洞村298户村民因林权转让引发的多年上访案件。2007年9月,嘉明律师事务所组织2名律师深入嘉禾县泮头乡渣林村就该村部分村民因团结煤矿权属问题引发的涉法上访事件开展法制宣传,并就产权归属等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引导群众完善承包合同,理性表达诉求,平息了事态,稳定了民心。

    引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年来,全市律师参与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2288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433起,防止群体性事件204次。一是成功调处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矛盾纠纷。民浩律师事务所现场调处了我市重点工程某繁华路段的一房地产项目因在开发过程中拖欠施工方的施工款、民工工资而造成现场阻工闹事案,确保了该项目顺利开工。二是成功调处一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民安律师事务所配合县委工作组平息了因三十六湾矿区整顿而可能导致的上百人越级上访案。天夫律师事务所以和解的方式圆满解决了郴州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因硫酸贮灌爆炸而导致一死两重伤案,使持续数天的群体闹事得到平息。

    督促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年来,理事会积极督促和支持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为生活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三年来,全市执业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56件,其中农民工案件1113件,残疾人案件212件,未成年人案件621件,农村贫困人员案件410件,受援人数达237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38.14万元。民浩律师事务所为办理桂阳籍农民工欧阳井文因工致残法律援助案,多次与其所在企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28万元的补偿协议。星河律师事务所成功办理了苏仙区李桂英老人申诉长达43年的“行凶杀人案”,依法被改判无罪。该案被《潇湘晨报》、《今日女报》、《郴州日报》等媒体深入报道。2006年,湘南学院学生周琼在郴资桂路段被货车撞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无赔偿能力,未支付任何费用。2007年初,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星河律师事务所为周琼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次协调,办案律师与执行法官前往辽阳市调查取证,排除各种干扰,最终将赔偿款2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引导律师服务经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年来,全市律师为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94家,为各类企业担任法律顾问423家;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与农民签订免费法律服务合同412份,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244万元;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126场次,为改革改制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383份,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184次。一是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雄森国际酒店与长沙消防器材公司签订消防系统工程合同后,由于消防器材涨价,长沙公司要求涨价几十万元,天夫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合同,据理力争,经多次协调,双方按原合同执行。二是为企业改革改制提供法律服务。2007年,志浩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了桂阳黄沙坪镇所属两家企业改制的全部过程,从改制决策、方案确定到企业数百名职工的安置补偿,严格把好法律关,确保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三是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积极推进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立,选派资深律师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服务,鼓励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特有作用。2007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对城区管道燃气经营权设置问题进行了翔实的论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为市政府依法解决该遗留问题提供了依据。天夫律师事务所担任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法律顾问,对其涉及行政处罚案件由律师从取证、固定证据、制作文书、举行听证等进行全方位指导,为执法人员上法制课,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莽源律师事务所在担任宜章县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期间,列席该局的行政工作例会、党组会,参与制定国土行政决策,直接参与审核每件土地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罚。同时,该所律师每年还为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职工至少上一堂法制培训课,促进了顾问单位依法行政,提高了职工的法律素质。四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志浩律师事务所组织9名执业律师成立了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组,选择20个乡镇作为服务对象,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乡镇招商引资、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法律论证,协助乡村调委会调解重大矛盾纠纷,采取设立工作联系点和不定期下乡进行法律宣传、咨询等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天夫律师事务所在接待信访群众时了解到北湖区鲁塘镇冷水村账目近十年未公开,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到处上访,天夫律师事务所多次主动与镇政府、村委协调,促使该村账目得以公开。

    (二)建立健全了各项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管理走向制度化轨道

    三届理事会高度重视行业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先后出台了十五件规范性文件。其中2005年制定了《三届理事会工作规划》、《会长办公会会议规则》、《常务理事会会议规则》、《理事会会议规则》、《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2006年制定了《郴州市律师风险代理若干规定》、《郴州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若干规定》、《年度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委托人须知》及《律师业务报表制度》等;2007年制定了《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律师事务所考核计分办法》;2008年制定了《郴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律师行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

    (三)抓好维权与惩戒,促进律师业的良性发展

    维权工作一直是律协工作的重点。理事会将个案维权与维护律师执业的行业整体权利结合起来,取得良好成效。三年来,市律协受理个案维权9起。2006年志浩所向我会递交维权报告,称桂阳县地方税务局不按湘地税、郴地税文件及已经核准的应税率计收律师个人所得税,而是要按查帐征收方式并依税法有关规定计收个人所得税,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志浩所补交个人所得税,并处一倍罚款。经市司法局、市律协与市地税局的多方协调、沟通,此事得到了圆满的处理。2006年6月,宇剑所向我会反映,称葛某因非法代理一起离婚纠纷与宇剑所律师发生争执,严重影响了所里的正常工作秩序,在将葛某劝离办公场所时发生纠纷,葛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宇剑所三位律师告到资兴市人民法院。资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宇剑所律师赔偿葛某费用155元。宇剑所三位律师不服,上诉至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请求市律协依法维权。市律协依据事实与法律,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葛某全部诉讼请求。通过维权,2007年3起个案的律师会见权依法得到行使,2008年4起个案的律师会见权依法得到行使。

    为了维护律师执业的合法权益,市律协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为解决律师执业的“三难”问题鼓与呼。2005年,利用我市“两会”召开之际,向“两会”献言,并递交书面报告,请求依法解决律师执业的“三难”问题。借《律师法》执法检查之东风,积极配合市人大搞好《律师法》执法情况的调研,并向市人大书面汇报了我市《律师法》执法情况。2008年6月,市律协积极协助市人大召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座谈会。市人大分管领导、市人大内司委、市委政法委、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虽然没有立竿见影解决“三难”问题,但在大的方面达成了共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应当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

    建立健全了行业惩戒机制。三年来,市律协共接待投诉36起,均得到妥善处理,共向当事人退费49100元。2007年,对涉嫌犯罪的个别律师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依法依规撤销其在行业协会的一切任职,减少了该事件对我市的律师业的负面影响。2008年,市律协接到对星河所某律师违规执业的投诉,随即组成调查小组对该投诉案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并证实投诉基本属实。惩戒委员会根据行业处分规则,决定对该律师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这是我会首次利用行业处分方式惩戒违规律师。

    (四)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提升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协会通过业务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职业道德教育、对外交流、开展演讲及辩论赛等多项活动促进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整体素质。三年来,我市共举办了3次律师年度业务培训班。内容涵括了《破产法》、《物权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刑事辩护理念与方略》、《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规范》等业务知识,更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等。通过专家、领导的授课,律师们的业务知识得到更新,政治理论水平得以提高。

    为加强行业交流,提高执业能力与水平,市律协多次组织律师到省内外参加各类研讨和培训。2006年元月,选派了一名律师到长沙参加省高院院长江必新主讲的行政法知识专题讲座;选派了6名律师分别到广州、长沙参加全国律协主办的中加司法改革和辩护技能培训班;参加了桂林举行的中南六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作暨业务研讨会;参加了在山西太原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唐克勤律师撰写的《律师执业风险与职业责任》一文,在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2007年,选派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刘任文律师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刑事辩护座谈会;组织34名律师参加省律协举办的《物权法》培训班;选派福城所、楚瑞所、民浩所、志浩所主任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研讨班;参加了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张玲律师在论坛发表的《行政法视角下的律师协会与行业自治》获得七届全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会长曹迎春在论坛作了题为《地方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专题发言,得到了李大进副会长及与会同行们的认可;选派福城所邓启红律师参加了在广东东莞举办的中南五省(区)及港澳地区律师协作暨律师业务研讨会,其在论坛上作了《培养律师专业思维及律师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主题发言,民浩所唐升家律师在该论坛上发表了题为《试论刑事和解——兼谈刑事和解制度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的论文;选派了7名律师参加全省未成年人公益事业培训班。

    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律协的凝聚力,提升律师的公众形象,打造健康向上的律师文化,是本届理事会开展活动的宗旨。2006年元月,市律协主办主题为《律师——我神圣的事业》的首届律师演讲比赛,来自全市22家律师事务所的27名律师满怀激情地抒发了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着。8月,又举办了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及控辩友谊赛,共有18支代表队54名辩手参赛,郴州电视台对决赛及控辩友谊赛进行了全程录播。被遴选出来的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律师参加全省第二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并获得优胜奖、组织奖,蒋安利律师获得最佳风采奖。2006年至2007年,市律协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市律师队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制订了《实施方案》,并根据《全市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量化考核表》逐一对21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考核,对不合格所限期整改并重新考核验收,取得了预期效果。

    为拓展视野,更新理念,走出固步自封的思维,本届理事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加大了对外交流力度,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对外学习考察活动。2007年11月,市律协组织全市21家律师事务所的19名主任赴湖北武汉、黄石,湖南长沙、岳阳学习考察,在四天时间里,考察团先后考察了湖北的今天所、武汉的得尚君伟所、黄石的鸣伸所、岳阳的昌言所、湖南的天地人所;2008年4月,组织全体理事到深圳、海南学习了先进的律师行业管理及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经验。2007年,接待了邵阳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一行对我市律师和律协工作的考察,双方进行了交流。

    (五)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搭建律师参政议政和交流平台

    加强了两个方面的宣传。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2005年,组织律师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及郴州日报读者见面日活动,为群众宣讲法律、接受咨询、答疑解惑;2006年,在《律师法》颁布1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律师法》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解答200余名市民现场法律咨询;2008年5月—6月,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新修订的《律师法》宣传活动,市律协在《郴州日报》连续作了10次新修订《律师法》的宣传专栏,在郴州电视台连续滚动播出了3期的新修订《律师法》的宣传专题节目。新修订《律师法》实施当天,全市22家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16个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二是开展了对律师工作的宣传。2006年,通过各类媒体,对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志浩所及雷翔讲律师进行了表彰,并宣传了他们的优秀事迹。2008年元月,如期开通了郴州市律师协会网。

    搭建了两个平台。一是对话交流平台。2007年4月,组织城区11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座谈会;2007年6月,组织城区10余名资深律师参加市人大组织的提高民商审判工作质量、加强审判监督专题座谈会;2007年9月组织10余名律师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提高检察工作质量调研工作律师座谈会;2007年10月,组织城区11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市检察院举办的律师代表座谈会。通过与这些部门的交流与沟通,解决了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促进了律师工作的开展。二是参政议政平台。三年来,市律协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开展的活动,并积极向人大、政协、统战部、团委等相关部门推荐优秀律师。通过卓有成效的推介工作,目前,我市共有13名律师当选为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市政协委员2名、县(市、区)人大代表2名(常委1名)、政协委员9名(常委5名),另有2名青年律师当选为省青联委员、市青联委员。

    (六)加大行业引导,促进律师履行社会责任

    三年来,市律协组织全市律师积极投身抗洪救灾、抗冰救灾、抗震救灾、建整扶贫、扶贫助学及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等爱心活动中,捐款、捐物近百万元。其中,在2006年“7.15”抗洪救灾中,全市律师捐款近3万元;2007年,向市局桂东建整扶贫点捐款3000元;2008年,在省监狱管理局、省律协发起的“阳光温暖行动”中捐款1万余元;“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向灾区人民捐款8万余元。天夫律师事务所李巧勇律师在汶川地震后,主动奔赴灾区担任自愿者,为灾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捐款2万余元。

    (七)改善律师福利,增强凝聚力,营造“家”的氛围

    本届理事会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竭力改善律师的各项社会福利,开展各项文体福利活动,努力把协会营造成一个温馨的家庭。三年来,向二十几对新婚律师夫妇赠送一块块精美的画匾,表达了全市律师对一对对新婚夫妇的美好祝福,向十几位丧失至亲的律师表示了亲切的慰问,也向曾经为律师事业奋斗终身现已离我们而去的老律师表达了我们深深的哀思。每年的“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党的生日,市律协都组织了相关活动,如登山比赛、乒乓球比赛等。2007年组织的全市律师身体健康检查活动更是让广大律师感到无比温暖。对于律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问题,市律协积极引导、支持、协助各律师事务所为每一名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目前,全市绝大部分律师都进入了社会医疗、养老保险,消除了律师的后顾之忧。2008年7月,组队参加省律协举办的首届湖南省律师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

    各位代表,本届理事会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工作业绩,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是现实存在的:一是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凸显出来,没有做到名至实归;二是维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督促机制,很多制度还流于形式;四是宣传工作过于单调,在形式和内容上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绝大部分都没有动起来,没有起到相应的行业管理作用。为此,希望新一届的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共同把我市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大维权与惩戒的力度。要抓住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的契机,加强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交流、沟通,切实解决律师执业长期面临的“三难”问题。对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个案,要不遗余力地维权。对那些不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违法违规,敢于踏雷池、越底线的害群之马,一定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惩戒规则给予相应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三)建立健全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及对律师执业活动的考核机制。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管理以及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考核,是新修订的《律师法》赋予律师协会的两项新的职能。如何加强对实习人员及律师执业活动的考核,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新的历史性重大课题。新一届理事会一定要在这两个方面多下功夫、多想办法,履行好职责,促进我市律师业健康发展。

    (四)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律师队伍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7月,市律协已经按照中组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按要求,凡是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都要成立党支部,不具备条件的要成立联合支部,总之,要让每一名党员律师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绝不能让一名党员律师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如何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在律师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成立的律协党总支和各支部下一步的重要工作。

    (五)继续加强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律师执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郴州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我们相信,即将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一定会在市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动力,抓住新修订的《律师法》贯彻实施的契机,带领全体律师认真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在深化和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下,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目标,为郴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我市律师业的蓬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