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律协〔2012〕4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惩戒程序规则》经2012年2月29日七届省律协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律师协会参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惩戒程序规则》 .doc [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203/20120315032425352.doc]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