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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律协秘书处 时间:2020-08-04

郴律协通2020〕10号

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运用

民法典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律协的工作部署,市律协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市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深入系统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坚持律师行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运用活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曾垂安

副组长:汪友忠、王小平

 员:李志雄、陈卫民、包晨亮、李群主、蒋安利、雷惠媛、罗晓伟、龚茂湘、曹海飞、许春艳、谢开凯、石小飞、张璇嶷、曾晶石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王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研讨,组建《民法典》宣讲队伍,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组织编写《民法典》运用经典案例,报道律师行业《民法典》学习、宣讲、运用成果。

(一)组织专题学习研讨

各律所、市律协各专门、各专业委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应多层次、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民法典》活动。要充分依托网络平台,组织广大律师进行线上线下《民法典》专题培训研讨,邀请相关专家和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进行解读。市律协相关专委会要围绕《民法典》分篇相关领域开展深入研讨,为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市律协将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各律所应组建《民法典》宣讲队。请宣讲队伍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及其他单位,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讲活动。市律协宣讲团要加强社会各界《民法典》普法宣讲工作,各律所宣讲队应向所服务的每家法律顾问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民法典》宣讲。各宣讲队伍应当安排人员对优质课程进行录制,提炼出精品课程向全市、全省推广。

(三)推动《民法典》正确实施

全市各律所和广大律师,应当通过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助推提升《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各律所、市律协相关专委会应当积极收集广大律师运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鲜活案例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积极参加省律协组织举办的《民法典》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征文活动和《民法典》以案释法活动。

(四)组织参加省律协举办的“民法典知识竞赛”

    市律协将组织“民法典”知识竞赛预赛活动,并组织获胜队伍参加省律协举办的总决赛。

    )开展律师行业“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系列宣传报道

各律师事务所、各宣讲团队要及时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报市律协秘书处。市律协秘书处将收集、整理全市律师行业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事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表现手法,以官网和官微两个宣传平台为主阵地,立体展现郴州律师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的精彩故事,彰显行业公益普法的责任担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律所、市律协相关专委会要加强统筹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相关分管领导要根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所分管专委会开展相关工作,请《民法典》所涉及的专委会8月10日前将本专委会学习研讨、宣讲、运用《民法典》活动具体方案报市律协秘书处,请各律所、各专委会8月10日前将参与市律协《民法典》宣讲团的律师名单报市律协秘书处(格式见附件)。

(二)全员发动,广泛参与。各专委会、各律所和广大律师应迅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快速响应、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律所党员律师、律所合伙人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周密组织,高效实施。各律师事务所、相关专委会应积极组织本所(委)律师参加本次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如期开展取得成效。市律协将建立相关台账,及时做好宣讲工作的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

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李励智,联系电话:0735-2366681、18607354901,邮箱:3022767521@qq.com

附件:郴州市律协协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名单

郴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8月3

附件:


郴州市律协协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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