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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关于招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市律协秘书处 时间:2020-06-12

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郴州市实施<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办法( 郴政办发[2019] 7 号)文件精神,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若干名政府法律顾问,专职协助区司法局处理政府法律事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法守法,具有良好道德修养,无不良记录;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以上。

二、聘用名额及服务费用

与本人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可以根据服务情况续聘。

(一)兼职咨询类法律顾问(2-4名)。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不支付固定报酬,参与办理案件等实行计件付酬,1000元/件,按半年度或一年度结算。特别重大的案件一事一议。

(二)兼职实务类法律顾问(5-8名)。从现有人民调解员队伍中的专业律师中聘请,不另外支付固定报酬,如参与审查合同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报酬。实行轮流值班。

(三)专职实务类法律顾问(2名)。需坐班,参与复议、应诉,办理法援案件,审查合同、文件、人民调解等。报酬:平均8万元/人/年(总共不超过16万元,实行绩效考核)。

三、基本要求

一)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第276号令),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2、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第276号令),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2、法律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3、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三)任职期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履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曾担任过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其履职情况、考核情况将作为本次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报名方式

1.有意报名者,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供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于2020年6月24日18:00前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周末、节假日休息)方式报名。(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7 号苏仙区司法局302办公室;邮箱地址: sxqflsw@163.com;联系人:罗雄飞、张郎平;联系电话:0735-2890796)

2.经资格审查后,2020年6月 25日通知入选者面试;

3.面试后择优聘用,2020年 6  30  日公布拟聘用名单。

 

附件:

1. 郴州市苏仙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资料清单

2. 郴州市苏仙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模板)

 

 

 

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郴州市苏仙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资料清单

 

1.《郴州市苏仙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 所在律所(单位)推荐信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