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司发〔2018〕41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桂阳监狱、市强戒所,局机关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福城公证处、市律师协会: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植司法行政职业精神,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激发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郴州市“最美司法行政人”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旨在通过树立和表彰一批郴州市“最美司法行政人”,对他们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奖励,并用他们的优秀事迹激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一12月。
三、评选范围
此次活动主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范围为郴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含公证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含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社区矫正社工、专职安置帮教社工), 从事司法行政相关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模范遵守社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司法行政干警;
2、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公证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
3、从事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社区矫正社工、专职安置帮教社工等;
4、其他长期从事、推动和支持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社会人士。
五、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阶段:2018年7月26日-8月20日
采取自下而上、多渠道方式推荐候选人。各县市区司法局、桂阳监狱、市强戒所、局机关、市法援中心、市律师协会、市福城公证处分别推荐2名候选人;符合条件的人士也可自愿报名。
2、审查评定阶段:2018年8月21日-9月30日
市局成立“最美司法行政人物”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评出“最美司法行政人”10名、“最美司法行政人”提名奖若干名。
3、宣传表彰阶段: 2018年10月-12月
拟在市司法局第四期道德讲堂上对“最美司法行政人”、“最美司法行政人”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并在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市司法局官网、法治郴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六、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郴州市“最美司法行政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最具代表性、示范性和最感人的“最美司法行政人”推荐上来,充分展示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要把“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活动作 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举措,使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自下而上、多渠道方式推荐候选人,于8月20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500-700字的事迹简介,附1张一寸彩照和3--5张与事迹相 关的生活照或工作照,郴州市“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推荐表)上报市局教育科,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198号 邮编:423000 邮箱:fzcz2010@163.com 联系电话0735-2366632 2366633。
3、要强化宣传。要结合开展的各阶段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宣传阵地进行宣传,让“最美司法行政人”的优秀事迹广为传播,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热潮。
附件:2018年度郴州市“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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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司法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