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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审判中心新形势 认真提升律师有效辩护能力
来源:市律协秘书处 时间:2017-10-20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中央的这一重大改革部署,两院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些意见在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出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顺应改革的需要,提升我市刑辩律师出庭的整体水平和形象,打造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强的郴州刑辩律师队伍,20171019日,郴州市律师协会特别邀请了湖南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省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邓祥瑞教授在市政府小礼堂为我市律师举办了审判中心主义与律师的有效辩护专题讲座。

邓教授在讲座正式开始前首先缅怀和回顾了与上个月因病逝世的我省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邱兴隆教授的交往及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探讨,并从而引申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刑事辩护律师带来的影响,以及日前关于“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试点”的规定给律师受案面的扩展利好,并结合刚刚开幕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理念的精神,从审判中心主义的内涵、审判中心主义的原则、律师在审判中心主义改革中的作用等三个方面进行展开阐述自己对于新形势下,提升律师有效辩护能力的建议及经验介绍。邓教授的演讲平易朴实,贴近现实,特别是对刑事辩护中死磕情况的剖析,对当前刑事辩护中面临的问题及应对办法的解说,风趣幽默,赢得了听讲律师们阵阵热烈的掌声。

本次专题讲座由市律协会长曾垂安律师主持,来自全市45家律师事务所的330余名律师出席受教,曾会长在邓教授的演讲结束后进行了总结,要求全市律师认真提升自身执业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我市律师的正面形象,并代表市律协对邓教授的讲演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