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称《民法总则》)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如何正确理解《民法总则》的意义?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有何不同之处?对律师行业有何影响?2017年6月2日上午,郴州市律师协会联袂湘南学院特别邀请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律师举办了深度解读《民法总则》的讲座。
本次讲座是郴州市律师协会顺应全市律师学习、理解和运用《民法总则》精神内涵的迫切需求,而与湘南学院共同组织举办的,同时也是今年郴州市律师协会组织的第一场律师集中培训,受到了广大律师的热烈响应。不少律师是从郴州市下属区县赶来,为保证不迟到,甚至天还刚蒙蒙亮就从家里出发了,以致讲座举办地--湘南学院思政楼礼堂座无虚席,来自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以及湘南学院法学院的青年学子,共计700余人,济济一堂,认真聆听了李会长对《民法总则》的精彩阐述和精准解读,均感受益匪浅,并表示对今后的法律实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讲座由湘南学院法学系主任周桂英教授主持,湘南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高守平致欢迎词,郴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公律科长陈海军、郴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曾垂安、律协秘书长唐燕均出席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