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实施〈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办法》(郴政办发〔2016〕27号)文件,市政府法制办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1名政府法律顾问助理,专职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处理市政府法律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二、招聘方式:面试后择优聘用。
三、报酬待遇: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法律服务费每年6万元(含保险等待遇)。
有意者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学历资格、执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于2017年3月24日前,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法律事务科)报名。联系电话:2368971,18507350965。联系人:张晶。
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