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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结转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律协党总支 时间:2016-03-28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组部组通过【20161号、省委组织部【20164号文件和中共湖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321日《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1、按所建立党员名册(只要是中共党员,不管组织关系是否在律所都必须如实登记),并将名册于415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

2、及时结转组织关系。4月底前专职律师党员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律所党组织,律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暂时转入律协党总支,未按规定结转组织关系的,暂缓进行年度考核。

3、按时缴纳党费,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郴州市律协党总支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