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组部组通过【2016】1号、省委组织部【2016】4号文件和中共湖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3月21日《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1、按所建立党员名册(只要是中共党员,不管组织关系是否在律所都必须如实登记),并将名册于4月15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
2、及时结转组织关系。4月底前专职律师党员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律所党组织,律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暂时转入律协党总支,未按规定结转组织关系的,暂缓进行年度考核。
3、按时缴纳党费,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郴州市律协党总支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