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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
来源:案件当事人 时间:2015-05-07

 

郴州市律师协会:

我写这封感谢信所要感谢的是黄美云律师。

近日,本人案件经桂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终于有了判决结果。回想这一年的艰辛,心酸之情难以言表。本人案发被批准逮捕后,一度深陷迷茫,对未来充满失望。但是自从黄美云律师受理本人案件担任辩护律师后,她认真、仔细、耐心、公正的工作态度,又让我看到了一线生机。黄美云律师在受理本人案件中,多次从法律的角度给我做了详细的解答,对涉案的各个细节都提出了精准解释,对维护当事人利益提出了深刻见解,不仅大大缓解了我的心理压力,而且使我产生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更让我出乎意料的是,黄美云律师不但业务精深,而且对待当事人热心诚恳,让我在牢狱中感受到了宝贵的温馨和安慰,能遇到这样的好律师是我的运气。

回想起案件审判走过的艰难路程,我非常清楚黄美云律师付出的心血,她在我的案件中,提供了真真切切的援助。为了分析案情,她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呕心沥血、不分白昼、风雨无阻、随请随到;在案件庭审中,她敬业正直、胸有成竹、仗义执言、细致入微。案件判决后,结果出乎我的意料,让我对人生又重新点燃了希望。

本人如今正在服刑,未能亲自登门以表谢意,但本人一定深刻反省、好好改造、自觉接受教育,将来步入社会后重新做人,好好回报社会,以表黄美云律师的匡扶之恩。

 

 

 

感谢人:卢阳圣及其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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