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研究 > 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时间:2014-05-30
 

湘群组发〔201448

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

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属高校和企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督导组: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兰考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为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为确保这一环节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10号)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通知》(群组发〔2014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聚焦“四风”,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前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四风”,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坚持分层分类找问题。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单位实际,既要查找“四风”方面的共性问题,更要有针对性地查找个性问题。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聚焦政绩观不正确,漠视群众、高高在上,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聚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省属高校重点查找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民主治校不落实,师德师风不正,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师生不够,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查找盲目决策、个人专断,急功近利、乱铺摊子,浮躁贪功、虚报浮夸,挥霍公款、追求奢华享受,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等问题。乡镇(街道)重点查找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查找班子软弱无力,党员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诚心为群众办实事,优亲厚友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查找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党员意识淡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主动对照标尺找问题。认真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列举的“四风”问题的25种表现,对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梳理的37条问题,对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简报》梳理的问题,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廉政准则,对照先进典型,主动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足和差距,特别是要找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还要对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真找问题、找真问题上下功夫。认真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深入具体地查找问题,真正把“四风”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复杂问题、个性问题找出来。领导班子要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集体“会诊”,注意从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中透视“四风”问题,从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中分析“四风”问题,从信访积案中查摆作风问题,从基层暴露出的问题中反思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履行职责和运用权力情况,主动深查细照、对号入座,凡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要主动认账、逐一检查;对一些不够准确或与事实不符的,要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同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点明提醒。督导组对听取意见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纪检、组织、巡视、审计、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作风问题,要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反馈。

对前段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对征求意见进行民主评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入分析、认真梳理,原汁原味分类整理,在参加动员会议民主评议人员范围内组织评议。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低的,必须重新组织自查问题,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二、坚持以诚相见,全面深入开展谈心交心

各级党组织要安排充足时间,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下基础。

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省、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还要分别与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心,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与联系点和分管领域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心。省委常委要与联系市州和办点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心,有关党员省级领导干部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与联系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心。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对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提醒,对问题较多的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由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谈话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一次谈不好谈两次,两次谈不好谈多次,直到谈通谈透。特别要注意与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通过同志式的善意提醒、推心置腹的交流谈心,真正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对拟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党员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三、深刻剖析检查,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担任县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省属高校和学校院(系)、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以及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党员干部,国有企业总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能部室正副职党员干部和二级单位以及规模较大、员工人数较多的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和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分省直机关单位下属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

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像准。重点写清“四风”突出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认清实质。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进行查摆剖析。

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市州、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征求同级党委全委会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意见。其他单位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征求意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村(社区)党组织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要向群众公示。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杜绝他人代写,严禁抄袭照搬。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面问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做到对准号、像自己、有深度,不能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上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对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标准更高、把关更严。市州委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报中央巡回督导组审核;县市区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省委负责同志审核。高职高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督导组审阅的同时还要报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审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国资委监管和有关厅局主管的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分别报省国资委、主管厅局负责同志审核。省委常委要对所联系市州和办点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有关党员省级领导干部要对所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在县市区建立联系点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审阅所联系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省委督导组要对市州“四大家”和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在职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省委督导组副组长要根据分工安排,对负责联系指导的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高职高专、高新区、经开区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省委督导组还要对担任市州厅级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市州和县市区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属高校院(系)、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国有企业二级、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企业总部职能部室负责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党(工)委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抽查。乡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五个不通过”,即:没有列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的不通过,没有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作出明确回应的不通过,没有按要求对有关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和检查的不通过,原因分析不深刻、没有触及思想灵魂的不通过,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不通过,要督促修改或退回重写,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四、贯彻整风精神,高质量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及其院(系)、直属(附属)单位设党委或党总支的领导班子,国有企业总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规模较大、员工人数较多的三级单位领导班子,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分支机构和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分省直机关单位下属机构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设党委(党总支)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从5月底或6月上旬开始,市、县、乡逐级召开,间隔时间一般在半个月左右。市、县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天半。

会前,要精心做好各项准备,认真研究制定体现整风精神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准备不充分的,不要急于开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题、参会人员、议程、会前准备(包括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方面,下同)和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关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包括会前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具体安排等内容)和方案经督导组审阅后,提前一个星期报上一级党委纪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落实“五个不开会”,即: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评估不合格的不开会,主要负责同志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没找准、不聚焦的不开会,谈心谈话没有全覆盖、不深入的不开会,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没有通过的不开会。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党委(党组)书记说明准备工作情况;二是党委(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三是党委(党组)书记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个提出批评意见;四是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个提出批评意见;五是督导组组长点评;六是到会指导的上级领导同志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同志点评;七是党委(党组)书记作表态发言。党委(党组)书记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带动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明确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的情况,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真正做到解剖自己不怕严、触及灵魂不怕痛,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相互批评要逐一进行,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出以公心、坦诚相见,注意克服“怕”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注意避免“绕”的现象;坚持真刀真枪、动真碰硬、敢于交锋,注意防止“空”的问题。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多一点“辣味”,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确保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上级党组织及其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把关。各级督导组要全程参加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要参加联系市州和办点的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党员省级领导干部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派驻市州督导组全体成员要全程参会指导市州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分别参指导市州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副组长根据分工安排参会指导县市区党委和高职高专、高新区、经开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组长和常务副组长视情况参加1-2个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派驻市州督导组还要参加指导2-4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到会的联点领导、上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督导组要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效果尤其是开展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对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搞无原则纷争的,建议休会,待解决问题后再召开;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会后,督导组要会同到会指导的联点领导、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认真研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在5天内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紧扣主题找准“四风”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班子成员逐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提出整改措施情况、会议的总体效果(好、较好、较差)等。凡是综合评价意见为“较差”的,必须重新组织开会。党委(党组)要在会后10天内召开通报会,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是会前准备、聚焦查找“四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和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综合评价等情况。会后15天内,党委(党组)要形成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经督导组审阅把关后,报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查摆和剖析“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五、精心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国有企业,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分支机构和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分省直机关单位下属机构,以及乡镇(街道)机关(站所)的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安排在本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进行;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安排在7月份进行。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督导组(指导组)要到会指导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省委派驻市州督导组要参加指导2-4个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的方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要先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注意以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要通过民主评议选树一批优秀党员,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在民主评议中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掌握政策,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提出处置的意见。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六、坚持边查边改边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上下联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剖析检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归类、聚焦,有什么问题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尤其要根据第二批活动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排查,重点针对“三乱”、“三难、“庸懒散”、公款送礼和收受红包礼金、大吃大喝、“人情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唯GDP用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信访积案、乡镇干部“走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农村“三资”清理及管理、落实惠农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款项和克扣群众财物等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问题,逐一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形成声势、取得突破。要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要坚持开门搞整改,对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电视问政,市州委书记主要针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思路和具体措施,市州长主要就本地区民生民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不改正的干部,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四风”问题。在前段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建设计划,抓紧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废止不适用制度。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把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开展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形成规范,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体系。要严格制度执行,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七、落实领导和督导责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省委常委和有关省级党员领导干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全程参加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示范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负责要求,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单位和工作分管领域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审阅相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全程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

市州、县市区党委和省属高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安排,组织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抓好自身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对下一级领导班子状况,对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对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受教育和抓活动两个方面的主体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既挂帅又出征,对这一环节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不当“甩手掌柜”,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活动抓在手上。

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单位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提出具体意见和操作办法,防止一刀切、一锅煮。要把握好工作节奏,明确时间节点,指导各级党组织压茬有序推进这一环节各项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指导。对工作薄弱、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安排精干力量帮助做好工作,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推广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四风”典型案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坚决防止用形式主义来反对形式主义的问题,抓紧组织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排查和纠正在组织推进活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并指导基层单位逐项排查解决类似问题,坚决防止活动走形变味,避免走过场、搞成“夹生饭”。要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做好第一环节工作的自查、评估,对学习教育不深入、听取意见不充分、没有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的,及时纠正、“补课”。评估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各级督导组要始终突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抓住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重点工作,从实督导、从严把关,不放松标准、不降格以求。对思想认识上不去、不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的不放过,对查找问题不聚焦、走神散光的不放过,对自我剖析不深刻、没有触及思想灵魂的不放过,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大而化之的不放过,对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对领导责任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不放过。

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保持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努力将开展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三量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富民强省上来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511

报: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第一巡回督导组。

送:省委常委,求发、来山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

    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5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