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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志浩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志浩 时间:2014-04-24

 

湖南志浩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响应市、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于410日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号召和贯彻落实《律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湖南志浩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小组职责和任务。414日积极组织召开了《湖南志浩律师事务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暨专题民主生活会》,全所工作人员21名(含内勤、实习、见实人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汪友忠主任主持,刘文忠支书作动员讲话。419日召开了《党员、合伙人(管理人)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刘文忠支书主持,全所3名党员(其中2名党员是合伙人)和3名合伙人出席了会议。

动员会上,全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相关会议与文件精神,严格的按照要求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对志浩律师事务所党组和管理班子在“四风”方面作出评议,党组和管理班子虚心听取了意见,并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党员和管理人员(合伙人)率先带头作用,督促引导律师规范执业和推进志浩律师事业管理上台阶。

刘文忠支书强调,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着力解决党支部和党员律师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提升律师行业为民服务效能,促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对于发挥律师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能优势,推进“法治桂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志浩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文件《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注重党员、合伙人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集“四风”、解决问题,着力在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业不正之风、党支部建设等方面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执法为民,取信为民。

汪友忠主任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是党员的事,它是提升全所人员自身素质教育发展的动力,我们应该坚决配合志浩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的组织开展,把握教育活动总要求,抓好教育活动各个环节工作的整改落实,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律所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凝聚正能量,把志浩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得有声有色,推动志浩所实现跨越式发展。

志浩所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员(合伙人)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确定了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载体,1.今年将发展一名党员对象,以加强党组织建设;2.坚持律师开展为困难弱势群体给予法律援助和安排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并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3.继续开展献爱心活动,为推进志浩所公益事业发展和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