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法治郴州”建设,经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研究,市委政法委同意,决定在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专项活动。
一、目的意义
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律师进社区”活动是“法治郴州”建设的时代要求,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崭新举措,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是社区居民的现实需求。
二、活动形式
以社区为平台,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社区居委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律师事务所负责指派律师按时定点热情上门服务。
三、活动内容
活动的口号是“律师义务当顾问,百区万户建和谐”。主要内容是: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协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处理涉法涉诉事务、开展法制讲座等。重点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争议和纠纷,企业改制、社区就业服务人员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婚姻家庭方面的争议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拆迁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及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和谐社区建设作贡献。
四、活动制度
社区律师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到社区工作一天。接到社区居委会法律服务需求时,2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接到居民电话法律咨询时,及时答复。社区律师建立工作日志制度。
五、活动范围
市中心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即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北湖街道办事处、燕泉路街道办事处、苏仙街道办事处、南塔街道办事处、下湄桥街道办事处所辖59个社区。
六、需要解决的问题
“律师进社区”活动涉及面广,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一)市委宣传部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使之家喻户晓;市公安局所属社区民警与社区律师合署办公,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市民政局在其职能范围内,对本次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两区司法局对本次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三)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及工作考核。
(四)两区综治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社区居委会提供社区律师办公室,颁发聘书,公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联系方式,向辖区居民发放便民联系卡。
(五)为扩大影响,本月下旬举行“律师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
郴州市律师协会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