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成立创办,原登记注册名为湖南曙光律师事务所,由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发起组建,1998年更名为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银光所是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郴州市最先实施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自创办以来执业律师规模和律师业务收入在郴州市一直名列前茅,在郴州市乃至湖南省高端法律客户中形成良好口碑和专业形象,具有独特的律所文化和服务理念。律所原址在北湖区核心商业区文化路旁,因律所规模不断壮大,2015年10月搬迁至郴州市郴江路京伦大酒店北楼18楼,律所办公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律所以高学历、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各专业领域的专职执业律师为业务骨干,20多年以来逐渐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精通业务、能征善战、能言善辩的法律服务队伍。银光所现有执业律师18人,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等高等院校。
近年银光所内部组建的各律师团队在法律服务领域业务精湛、开拓创新,备受客户的好评。律所目前共担任68家不同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历年在省市各级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演讲赛、辩论赛中团体和个人表现优异,屡获大奖和名次,在公、检、法、司四大家司法部门中形象正面,尽职专业,备受尊重和认同。银光所承办过雷渊利受贿案、宜章冰毒案、邓家塘砷中毒环境污染案等多起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如今,全所律师秉承创所核心理念“诚实守信、护权维法”,以银光人的豪情壮志和专业进取精神,不断超越并创造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的新高度和新辉煌。
主 任:李远林
合伙人:李远林、黄柏青、李继军、吴海龙、姚丽萍、刘涛、陈智锋、
欧阳文杰、王炎、杨丽华、雷敏、李贵明、史军平
律 师:吴 鹃、何 婷、黄昆明、夏浩文、钟阳军
地 址:郴州市郴江路京伦大酒店北楼18楼
电 话:0735-223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