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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时间:2008-03-20 16:39:38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 、不涉及财产关系: 50-150 /件。

2 、涉及财产关系: 100-400 /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 、代写诉讼文书: 50-200 /件。

2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200-2000 /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 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 、侦查阶段: 1000-8000 /件。

2 、起诉阶段: 1000-8000 /件。

3 、审判阶段:一审: 2000-12000 /件。

二审: 2000-15000 /件。

4 、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 1000-10000 /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 5倍。

(四)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500-6000 /件。

2 、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 万元以下

1 10万元(含 10万元)

10 50万元(含 50万元)

50 100万元(含 100万元)

100 万元- 500万元(含 500万元)

500 万元-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

1000 万元以上

500 1500 /

4 5

3 4

2 3

1 2

0.5 1

0.5